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注销1995年32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公 告
08(027)
........根据卢彦顺同志的申请,该同志于2006年经村委调整取得登封市嵩阳办事处颍河路居委会四组的宅基地一处,原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于2008年5月1日在郑州晚报声明作废,根据土地登记相关规定,对1995年32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予以注销,若对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2008年8月10日前到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补发证书。(详见附表)
.....联系人: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管理科张峰
.....联系电话:6288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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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17日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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